印刷颜色评定照明条件及观察角度的具体要求

  DOHO标准光源箱     |      2025-12-09

在印刷品产品质量管控过程中,印刷品颜色质量的评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印刷行业标准《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中,规定了印刷行业观察颜色样品的照明和观察条件。本文对印刷颜色评定照明条件及观察角度的具体要求做了简要的介绍,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了解一下!

印刷对色

印刷颜色评定照明条件要求:

观察透射样品所采用的参照照明体为CIE标准照明体D50,所用光源为D50的模拟体。光源应均匀漫射照明观察面,使观察面的亮度为(1000±250)cd/m2。在观察面上不应看到光源的轮廓或有亮度突变,亮度的均匀度不应小于80%。

观察反射样品所采用的参照照明体为CIE标准照明体 D65,所用光源为D65的模拟体。用于观察反射样品的光源应在观察面上产生均匀的漫射光照明,照度范围为500lx-1500lx,视被观察样品的明度而定。观察面不应有照度突变,照度的均匀度不小于80%。

印刷颜色评定观察条件要求:

透射样品应由来自背后的均匀漫射光照明,在垂直于样品的表面观察时应尽量将样品置于照明面的中部,使其至少在三个边以外有50mm宽的被照明边界。当所观察透射样品的面积总和小于70mmX70mm时,应适当减小被照明边界的宽度,使边界面积不超过样品面积的4倍,被照明边界要用透射密度为(1.0±0.1)D的透射漫射材料遮盖,遮盖材料颜色与中性灰的偏差△C应小于0.08。

观察反射样品时,光源与样品表面垂直,观察角度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夹角,对应于0/45照明观察条件,如下图所示。

0-45照明观察条件

作为替代观察条件,也可以用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角的光源照明,垂直样品表面观察,对应于45/0的照明观察条件,如下图所示。但此时观察面不应有照度突变,照度的均匀度不小于80%。

45-0照明观察条件

当观察光泽度较大的样品时,观察角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以找出最佳的观察角度。

印刷颜色评定观察环境要求:

观察面周围的环境色应当是孟塞尔明度值6-8的中性灰(N6/-N8/),其彩度值越小越好,一般应小于孟塞尔彩度值的0.3。若观察面周围的墙壁和地面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应用符合上述要求的挡板将样品围起来,或者使用环境反射光,在观察面上产生的照度小于100lx。观察反射样品时的背景应是无光泽的孟塞尔颜色N5/-N7/,彩度值一般小于0.3,对于配色等要求较高的场合,彩度值应小于0.2。